立法工作
立法工作/法规审议

关于《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东北三省一区
旅游业协同发展的决定(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5年7月31日在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2025-08-01 15:39:54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启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5年7月29日下午,本次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东北三省一区旅游业协同发展的决定(修正草案)》。组成人员认为,开展旅游业协同发展立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发展特色文化旅游”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举措,对同步构建东北三省一区区域旅游发展环境具有重要作用。同时,根据党中央有关文件要求和省委贯彻落实意见,及时修改和清理省际旅游业协同发展机制等内容是必要的。在修改过程中,向中央办公厅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作了请示汇报,并按照反馈意见作了修改完善。在分组审议时,组成人员没有提出新的修改意见。

7月30日上午,经法制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统一审议,形成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东北三省一区旅游业协同发展的决定>的决定(草案)》,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

以上报告及草案,请审议。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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